中共满洲省委旧址位于沈阳和平区皇寺路福安巷3号(原北市场福安里4号),是一栋坐北朝南,面阔六间,进深一间的硬山式青砖瓦房,其东侧四间就是1927年10月至1931年12月间的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所在地。
这栋房子当时的布置情况是,东首间开门,进门便是厨房、餐室,当时雇一女佣人做饭看门;次间为秘书处工作人员张景珍(张光奇)的办公室;第三间为客厅(会议室),第四间为陈为人与其爱人韩慧芝(后改名韩慧英,别名王英)的卧室。1928年9月,陈为人主持召开了东北地区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,会议决定将满洲省临委改为满洲省委。以后省委机关还先后出版了《满洲工人》、《满洲红旗》等革命刊物。
满洲省委一直处在敌人的白色恐怖下,斗争十分艰苦,省委屡遭破坏。1928年12月,满洲省委在沈阳大东边门外一个工人家中召开扩大会议时,被敌人发现,陈为人、吴丽石等13人被捕。在狱中,陈为人等同志经受了敌人严刑拷打和折磨,始终坚贞不屈、后来得到党组织的营救,陈为人于1929年7月被释放出狱,8月调往上海工作。此后,福安里4号因未被敌人发现,虽然省委机关转移,但仍作为省委机关的秘密交通站。
1931年“九·一八”事变后,由于沈阳政治形势发生急剧变化,满洲省委机关迁往哈尔滨。沈阳的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是我党在东北地区重要的革命遗址之一,1985年2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经过维修已恢复原貌,并搞了原状陈列,正式对外开放。1988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